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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冬春轩文章

已有 126 次阅读  2018-02-16 07:33

防年末減 嚴武稱奇(筆雯集)

冬春軒2018216日 星期五 澳门日报“新园地”

防年末減    嚴武稱奇

    防年末減,嚴武稱奇。

    “末減”兩字何解?教我煞費思量。有些版本多有出入,如“董子下帷”,作“不帷”,“敝履東郭”,作“敞履”,“文舒戒子”,作“女舒”,而“防年末減”,作“未滅”,孰錯孰對?一時難下斷語。原來“防年”的“防”是姓氏,在《百家姓》未見此姓,查防氏乃朱丹後代,一説春秋魯臧氏,食邑於防,其後以邑為姓。那麼“防年”與“嚴武”俱為人名。查實這兩個人的故事,用今天的語言説,應列作“家暴”類。家暴之發生,當然非打則殺,其“暴”又在“家”,自是父母、子女、夫妻這些人。近世家暴之事,特別是這些年,中外屢見不鮮。不過《龍文鞭影》説的是古人古事。

    防年,乃漢景帝時人,他的繼母陳氏殺死了防年的父親,易言之是謀殺親夫。姑勿論陳氏名義上是繼室抑或是妾侍,在名義上總算是防年的母親,從另一個角度看,陳氏也是自己的殺父仇人。自古有云:有仇不報非君子,何況是殺父之仇?他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手起刀落,把陳氏殺了。案件轟動一時,廷尉認定防年“弑母”,大逆不道、罪該萬死,判處防年死刑。在未行刑之前,案情上報朝廷,景帝反覆硏究案牒,一時未作可否。此時年方十二歲(後為武帝)的兒子在父親身邊,竟有高論,他對父親(景帝)説:“繼母如母,緣父之故。今繼母殺其父,下手之時,母道絕矣,是父仇也,不宜以大逆論。”他是説:本來繼母亦母,這種關係出於父親娶她為妻,如今這妻旣手刃親夫,夫婦關係已絕,那麼母子關係亦絕,防年殺的不是“母親”,而是父親的仇人。依此而論,防年不算“大逆”。景帝聆言,即時朱批防年無罪。所謂“末減”,至此真相大白:“末”,後來之謂也;“減”,免(罪)也,意謂:最後得免罪,並非“未滅”。此亦“魯魚亥豕”一例。

    “嚴武稱奇”這句話也有不實之處,其實嚴武是被稱奇。稱奇的應是嚴武的父親嚴挺。話說嚴武有個“細媽”,即嚴挺的小妾玄英,她恃寵生嬌,經常虐待挺的正室裴氏,也就是嚴武的親娘。八歲的嚴武當然氣憤,在衣袖中暗藏兇器鐵錘,夜趁玄英熟睡,擊碎其頭顱。家人都以為這是小兒在嬉戲,嚴武卻正色道:“安有大朝人士厚其侍妾,困辱兒之母乎?兒故殺之,非戲。”殺人而不眨眼,敢作敢為敢認敢擔當,嚴武不過是個稚齡童。其父目覩此情,不禁驚奇,嘆曰:“眞嚴挺之兒也!”

    嚴武,唐華陰人,字季鷹,為中書侍郎。初因門蔭得官,安史之亂隨玄宗入蜀。肅宗即位,收復長安後,累官至劍南節度使,封鄭國公,為政威猛,易因怒殺人。嚴武嗜殺,可謂本性難移也。

    冬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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