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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1已有 146 次阅读 2019-07-28 07:02攪攪震(筆雯集)
冬春軒: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澳门日报(新园地)
攪攪震
元人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寫下四句詩:“待月西廂下,迎風夜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不消多説,是偷情的場景。談情説愛最刺激,有人説最高境界的莫如偷情。坊間“老雀”經驗之談:“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話雖如此,偷畢竟是罪行,但《西廂記》裏的張生與崔鶯鶯的偷應是有驚無險的。不過換了主角,不是張生與崔鶯鶯又當別論。
話說某公園地勢偏僻,景物雅致而靜寂人稀,故常有男女幽會於此,是“偷”的最佳落腳點,旣有這樣的“偷”,也有正牌的偷:小偷、文雀出沒,自然少不了有警察巡邏。不知何許人,在公園廁所門上,改動了《西廂記》詩句寫上去。詩曰:“待愛樹蔭下,迎風腿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差人來。”偷歡者雖謂色膽包天,每見拂牆花影動,總有點驚惶。不是“疑”,果真見到差大哥,當堂腳震、手震、心震,說話口震震,仿如地震。
蓮花寶地慶幸沒有地震,卻有“車震”。日前報紙頭版頭條報道“車震”消息。據知地震的級數越大,表示震破力越強;而車震則剛剛相反,“震央”年齡愈細,震罪愈大。消息説,“震央”只有十四歲,而“震源”已三十五歲,這一回是:“停車樹影動,引致父親來,驚惶開車走,未避此劫災。”
雖曰“食色性也”,但始終有條底線。底線就是一個“禮”字。禮即是法,非禮亦即非法。或曰禮可以遮瞞,法可以逃避,不過凶與險是避無可避,逃無可逃的,或者可以説是道德上的一種懲罰:“色即是凶”。嘗讀《戒色詩》云:
二八佳人體似酥,腰中慧劍斬凡夫。
雖然不見人頭落,暗裏催君骨血枯。
寄語諸君,警惕和自重,切勿攪攪“震”!
冬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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