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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个女生的十年(2)

已有 223 次阅读  2017-05-26 09:01   标签background  white  color  style  小说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     
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     
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     
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     
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     
来了。     
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     
持。     
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
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     
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     
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     
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     
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     
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    

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     
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     
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     
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     
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     
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     
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     
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     
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     
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     
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 

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
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     
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     
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     
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     
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 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不会。    

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     
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     
我端着饭盒去**买饭,刚进**大门,我又想吐。     
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     
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     
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     
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同学们渐渐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     
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     
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     
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     
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     
我的孩子,没了。     
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添加扣扣:九九八九八三八九  查看刚多精彩文字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     
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     
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     
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    

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     
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    

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     
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     
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     
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    

我不要,我说。     
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     
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     
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瞪喜辽矶?BR 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     
那里,是我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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