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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相关案例公布

已有 4 次阅读  2023-05-22 16:33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小距离及测量方法典型案例。《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不得少于100米。距离测量方法: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不得少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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