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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冬春轩文章

已有 66 次阅读  2014-01-19 08:54   标签文章 

大官的鹽照(筆雯集)

冬春轩:2014年1月19日 星期日 澳门日报“新园地”

 大官的鹽照

    記得有一首童謠:“拍大髀,唱山歌,人人欺我冇老婆……”這是“細蚊仔”的玩意,且已過時更嫌老土。撇開這“小兒科”,且看“大人”的耍樂,應該有另一首歌謠來演繹,詞曰:“擘大髀,戲嬌娥,起風波,艷照上網惡收科。”

    話說陝西省委黨校副校長艷照被人放上網而遭查處。這幀照片是否“艷”?沒有一定標準,但見那裸男雙手把一對疑似女人肉腿擘開。如斯動作,與其說是“艷”,毋寧說是“鹽”。蓋艷,鹽音近。所謂艷,不過短暫吸引看官的眼球,而鹽,不但有味,更有“濕感”。粵俚說的“廚房階磚”,又或“鹽倉土地”,其歇後語就是鹹夾濕。

    普通話,“艷”與“淫”音亦相似,說是“淫照”,應是音義俱準。對於淫,用文字表達,只能“繪影”,難以“繪形”,那麼何謂“淫”?《晉書 · 刑法志》云:“今盜者竊人之財,淫者好人之色。”簡單幾個字,刻畫出“盜”與“淫”的醜惡面目。網站稱,該副校長以承諾結婚為餌誘,欺騙該校單身女學生,與其保持不正常關係達一年有餘。而副校長與妻子還於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毆打這位女學生。致令其身心俱傷。廣東人說:“反轉豬肚就係屎”,如今這對野鴛鴦,把愛反過來便是恨。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况資訊發達的今天,“艷”事,不,應稱之為“鹽事”、“淫事”便不脛而走。

    昔楚令尹虞邱子復(報吿)於莊王曰:“國不加治,獄訟不息,處士不升,淫禍不討,久踐高位,妨群賢路,尸祿素餐,貪欲無厭,臣之罪當稽於理。”虞邱子自我檢討,他說:凡事以公為重,按法辦事,可以獲致榮譽;能力低下,行為輕薄,而想坐高位,淫邪禍亂未被清除,尸位素餐,是罪過。其實他是一位賢佐,只因有人比他更賢的,於是他自動請辭,並舉薦孫叔敖代他為令尹。虞邱子說得對:“淫禍不討,久踐高位,妨群賢路”。而更重要的是淫禍一定要揭發,行為輕薄者應查辦。

    冬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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