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运转自然而无为,不因万物之不同作为而有所改变,因此能孕育万物而生生不息。
宇宙之创造在于自然之法则,天地之创造亦在自然法则中去运转,此即自然无为之道。人类亦必要在自然法则中去行使,才能合乎天之大德,为大道添加自然的原动力。自然无为者方为真理所认同。若违反天地自然法则,则殆矣!
动植物中皆具自然不变之法则。只是因人有智慧,可思考、可分辨,所以自然界中以人为万物之灵长。
上智者能为苍生谋福而无所求,旨在利他而不思利己,公而无私,自然无为,上苍亦以无为之法理为其补足。因此上智者不求功利而功利自达。
中智者先利己后再利人,此乃有为之作为,是道场中修子所常具有之心态。如此亦无不可,先利己再利人,后利人而无私,从中智往上智行持,按步就班,依序提升。
下智者在利己后,即封闭不再往外利他。如此自私自利,毫无公德,违反了自然法则,物极必反,纵使现今能丰衣足食,往后即会因私过了头,而要由私去补公,此为自然法则中之基本条件。
现代人对古之“无为”已难认同,皆在有为中行使,在有求中探索,而形成一切“有所为”,难以“无所为”。但若在有所为中能“提私引公”,即在利己后,再去利人,将此作用提升为大公而无私,也就能由中智有为达至上智无为之境界。苍生皆在有为之环境中成就无为之事业,因而造就道场的传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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