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记载的意思是:
刘伶不以有没有家产而介意,常常乘着鹿车,带着一壶酒,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并交代说:“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的样子由此可见。
有一回,他的酒瘾又发作了,向妻子求要酒喝,他的妻子把酒坛里的酒全倒在了地上,连酒坛也一并摔碎毁了,痛哭流涕地劝他说:“夫君啊你酒喝得实在太多了,这不是生存之道,请你一定要戒断它。”刘伶回答说:“说得对!我自己实在无法禁止自己喝酒,唯有在神明前发誓,才能戒得掉。现在就麻烦你准备酒肉祭祀神灵让我发誓吧。”他的妻子信以为真,按照他的吩咐备好了酒肉等祭品。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案前,跪下来祝告说:“天生我刘伶,是以酒为命的;一饮就是一斛(大约5-10升),至少要喝五斗方能解我的酒瘾。妇人说的话,神灵切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开怀畅饮,结果是又喝了个酩酊大醉。
曾经喝醉酒后与镇子上的庸俗之人发生冲突,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挥舞着拳头想要打他,刘伶十分镇定从容地说:“像我这样鸡肋般瘦弱的身体,哪个地方可以安放老兄尊贵的拳头啊。”对方听了,不由得笑了起来,放弃了打他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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